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 ◆。即: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供应商使用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1)鼓励节能☆、环保政策:依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执行。
(2)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10%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重复享受政策。
(3)本项目采购标的接受进口产品情况::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1)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1) 本条所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a■•-.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
b.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不足百分之五十,但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3) 本条所指管理关系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注•:本条所指的控股●◆△、管理关系仅限于直接控股、直接管理关系,不包括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活动•△★。
3●…☆.本次招标供应商必须以包为单位进行投标响应,评标和合同授予也以包为单位。
4.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与线下流程结合招标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 “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 CA 办理操作流程指引-”/“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下载相关客户端。
供应商使用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投标•▷•,应在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后,在【我的项目】栏目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进入项目工作台招标/采购文件环节分别按采购包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操作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线上投标,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 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本项目不适用)
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